【52监测网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贵港海事局持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排查辖区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桥区水域通航秩序,贵港海事局严格按照广西海事局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 01-加强宣传,强化责任 一是充分利用航运公司微信群、VHF及西江综合监管平台,播发雷雨大风、能见度不良和洪水等恶劣天气水文的桥区航行安全提醒,并结合现场巡航向船舶分发《桥梁防碰撞典型事故案例》,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是在季度航运公司安全例会上,动员部署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结合航运公司检查,开展防范船碰桥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宣传桥区水域通航秩序规则,并通过典型事故警示教育, 提高航运公司管理人员船舶桥区航行安全意识。 02-多措并举,加强监管 一是依托海巡车、船和无人机,从水陆空全方位对桥梁的结构,防碰撞设施、侧面浮标、净空倒立水尺标识的配备情况,通航指示灯、桥柱灯是否正常工作等情况进行排查; 二是加强现场巡航和电子巡航执法力度,督促船舶遵守桥区水域管理规定。对限制性桥梁实施重点监管。对在桥区水域锚泊、违规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的船舶实施严厉打击。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计处罚桥区违法行为47起,罚款10.01万元。 三是加大内河船员履职检查力度,强化防范船舶碰撞桥梁的操作要领、桥区航行特殊规定、船舶技术参数、辖区桥梁基础数据等项目的检查。 使用无人机排查桥梁隐患 船员履职检查 电子巡航查处船舶不按规定 桥孔航行行为 03-积极推动,消除隐患 近期,贵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巡航过程中,发现并处置了一起桥梁防撞浮筒脱落漂流事件,及时消除了一项桥梁安全隐患。 发现漂流的桥梁防撞浮筒 04-共管共治,形成合力 一是与桥梁养护部门研讨辖区桥梁防撞工作,在落实桥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桥梁安全保障设施、开展桥区水域航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联合检查等方面达成共识; 二是联合地方交运、公路、航道等部门对辖区开展辖区桥梁通航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巡查辖区通航水域内的桥梁通航设施设置和通航安全情况,全面排查辖区船舶碰撞桥梁通航安全隐患。 与桥梁养护部门研讨辖区桥梁防撞工作 联合多部门开展桥区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结语:下一步,贵港海事局将持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切实保障桥梁、船舶安全,维护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最后,海事部门提醒各船舶: 一、船舶开航前,确认驾驶员已掌握计划航线通过桥梁通航条件和通过桥梁的注意事项,在汛期或事故多发水域,应特别关注由于河流水位上涨造成通航净空高度变小的情况;确认影响本船通过桥梁的吊臂、桅杆等妥善处置;确认本船水线以上高度,对拟通过桥梁必须预留1米以上富裕高度; 二、船舶进入桥梁水域前,应提前观察桥梁助导航标志、桥涵标志、通航净空倒水尺、水流水位等通航环境情况,必要时派船员在船头瞭望;应注意观察桥梁单位发出的限高、限行等预警信息;对通过桥梁没有把握的,应立即停车、倒车,严禁冒险通过桥梁; 三、船舶通过桥梁时,应按照桥梁及水域导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的指引通过;应充分考虑水流、风等因素操纵船舶,与通航桥孔桥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四、当遇大雾、暴雨严重影响能见度时,或遇到洪水造成水流剧烈变化时,船舶应避免通过桥梁水域; 五、禁止在桥梁水域的以下行为:追越、并排航行、掉头、横驶、穿越禁航桥孔、在桥梁水域附近锚泊。 (文章源自中国海事,本文由中国海事上传并发布,此文系转载,仅用来学习及交流,版权归属原作者及原刊载媒体所有,侵权删) 52监测网——专业、共享、开放的检测、监测信息交流平台,以自动化监测技术交流为主,为广大检测/检测从业人员提供行业资讯、招投标信息、硬件产品展示、技术资料下载等服务。同时也是监测人员交流经验、分享资料、吐槽灌水的平台。关注52监测网,获取更多实时资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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