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4670200001 项目联系人:陈誉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635809 采购人: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体育南大街世纪佳泰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7667021 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35809 预算金额:3604.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2-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2室(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 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2、根据石政办发[2016]7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开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的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不能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石家庄市信用协会咨询电话: 0311-67796352 0311-67795846)。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1、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四标段:1、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2、 具有相应供货能力、能合法销售和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可报名;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五标段: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备注:本项目共五个标段,为保证项目进度供货服务质量,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只允许投标其中的一个标段,不得重复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和确认投标 各市场主体必须完成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入库。首次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登录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咨询电话:0311-89668589)。 待主体注册信息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后(含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的市场主体),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前,重新登录上述网址,进入“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操作手册”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确认投标”等操作。各市场主体尽早进行主体注册(不准备参与交易活动的也可提前进行主体注册),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 |
2019-12-05
2021-07-07
2021-06-29
2021-09-06
2021-09-07
请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