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防汛视频监控感知监测能力提升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防汛视频监控感知监测能力提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606115311-00249250 项目名称:防汛视频监控感知监测能力提升 预算编号: 0025-00013583 预算金额(元): 1750000元(国库资金:175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防汛视频监控感知监测能力提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应用具备前端智能机器视觉的新型智能感知摄像头,对西部防洪重点区域的40处河道防汛重点区域的视频监控点进行设备安装和部署,并基于视频智能感知技术实现感知赋能,实现防汛视频感知监测能力的提升。具体如下:1)针对西部防洪区域河道等防汛重点区域加密部署视频监控点40处;2)汇聚集成和整合本项目安装部署的40处防汛视频图像;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交付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环保节能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采购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和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水旱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 联系方式:021-52398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2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17717691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蕴 电 话:17717691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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