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黑龙江省2024年公路路堑边坡落石及碎落监测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2024年公路路堑边坡落石及碎落监测试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6093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2024年公路路堑边坡落石及碎落监测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黑龙江省2024年公路路堑边坡落石及碎落监测试点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1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监测共五处点位,共分布在牡丹江市、伊春市两个区域。G301国道绥芬河-洲里公路K208+866-K208+906 处试点边坡位于牡丹江市海林市,G301绥满公路沿线经过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牡丹江市、海林市、尚志市、哈尔滨市、肇东市、安达市、大庆市、林甸县、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牙克石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满洲里市。 G201 国道鹤岗-大连公路 K447+406~K447+466 段试点边坡位于牡丹江市林口县,G201鹤大公路起点在黑龙江省鹤岗市,途经佳木斯、七台河、鸡西、牡丹江、敦化、白山、通化、丹东,终点在辽宁省大连市。 G201围道鹤岗-大连公路 K619+185-K619+255 段试点边坡位于牡丹江市宁安县,G201鹤大公路起点在黑龙江省鹤岗市,途经佳木斯、七台河、鸡西、牡丹江、敦化、白山、通化、丹东,终点在辽宁省大连市。 G222 国道嘉荫-临江公路 K354+475-K354+520 段试点边坡、G222 国道嘉荫-临江公路K359+150-K359+210 段试点边坡位于伊春市大箐山县,G222 嘉临公路起点黑龙江省嘉荫口岸,终点吉林省临江市。黑龙江省:嘉荫口岸、伊春(新增)、铁力、庆安、绥化、哈尔滨、五常、吉林省:舒兰、蛟河、桦甸、靖宇、江源、临江。 边坡监测项目位于省骨架公路网中的绥芬河-满洲里公路(G301)、鹤岗-大连公路(G201)、嘉荫一临江公路(G222),公路网络连接了海林市、林口县、宁安县、伊春市,区域位于我省东南部丘陵山区及小兴安岭地区,受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的影响,这些地区构造发育,岩体坚硬、节理裂隙密集,冰雪消融或雨季多有崩塌、落石灾害发生。 路线走廊带地处小兴安岭地区,山脉西北接大兴安岭支脉伊勒呼里山,东南到松花江畔张广才岭北端,黑龙江与松花江的分水岭,是中国重点用材林基地,并在小兴安岭腹地建立了世界上占地面积最大的林业城市一伊春市。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路沿线路网整体服务水平,保障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各边坡根据图纸点位选择合适位置布置监测设备,包括无线拉线式裂缝计10台、无线崩塌计27台、六要素气象监测站5台、土壤含水率传感器6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海林市、牡丹江市林口县、牡丹江市宁安县、伊春市大箐山县。 2.3计划工期:2025年7月1日-2025年8月30日,共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1)本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2)黑龙江省2024年公路路堑边坡落石及碎落监测试点项目技术研究:通过本次边坡监测试点工作,形成适用于黑龙江地区的边坡监测技术体系,形成本地区典型边坡的灾变原理总结报告、监测预警模型构建方法总结报告、适宜的监测技术归纳报告、适合本地区寒冷环境的监测设备选型总结等。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及监测点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以上要求的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项目科研研究的联合体成员仅需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1人,要求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1.5技术研究总结负责人要求: 要求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黑龙江省2024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投标。 注: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3.2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 3.4与招标人(联合体成员)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6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近三年内(2023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 9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小时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仅需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并公示以下内容: 7.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工期; 7.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如有)、相关证书编号; 7.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如有); 7.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7.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号 电话:0451-87560052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69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451-5362631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飞、徐国良 联系方式:0451-82364702 邮箱:hljszb1_cf@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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