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川高系统2024-2025年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川高系统2024-2025年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公路桥梁隧道结构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交办公路〔2024〕26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关于印发在役公路桥梁隧道结构监测系统2024-2025年建设清单的函》(交公便字〔2024〕271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2024-2025年在役公路桥梁隧道结构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川交公路便〔2024〕3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川高系统2024-2025年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川高系统2024-2025 年公路长大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实施计划的批复》(川高路函〔2024〕591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委托人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川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秦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辖运营高速公路6座长大桥梁的结构监测。各项目桥梁概况及桥梁清单详见附件。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所涉及长大桥梁的结构监测系统动态设计、建设、运维和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服务等,以上级单位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如下: (1)监测系统动态设计及建设: ①监测系统动态设计 根据批复的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委托人的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设计。 ②监测系统建设 包括但不限于:A.外场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B.工程数字模型建模与交付;C.软件部署;D.软硬件系统集成与联合调试;E.接入蜀道集团、省部级等上级管理平台(满足上级管理平台“穿透式”访问和展示本项目监测系统的所有监测数据、信息模型和分析结果的需求);F.监测系统技术档案出版及业务宣贯培训;G.桥梁结构安全预警状态特征值及其对应阈值体系和预警专业机制的设计。 (2)监测系统运维与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服务: ①监测系统运维 A.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a.采样管理;b.风险事件报警管理;c.风险状态预警管理;d.报告报表管理;e.用户管理;f.设备管理;g.任务管理。 B.系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a.硬件设施定期(专项)维护和应急维护;b.软件系统维护与升级。 ②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服务 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风险事件报警、风险状态预警、特殊事件专项评估、桥梁结构健康度与综合状态评估等。 具体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A.全天候桥梁结构安全监测预警;B.定期桥梁结构状态评估;C.桥梁结构灾后应急安全评估及决策技术咨询;D.桥梁结构预警后应急安全评估及决策技术咨询;E.灾后应急交通管制建议及技术咨询;F.灾后应急抢险及临时加固保通技术咨询。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服务期 (1)监测系统建设期:具体以委托人下达的任务通知单时间为准,任务通知单下达后2个月内完成系统部署上线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满3个月后完成监测系统交工验收。 (2)监测系统维护期:5年(监测系统交工验收后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注: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全部满足,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按本章3.2(2)执行。 3.1.3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承担过1个及以上国内公路桥梁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注:①桥梁结构监测项目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可为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安全风险监测、安全监测或健康与安全风险监测等桥梁监测服务;②1个合同包含多座桥梁,也只按1个项目计;③若投标人提供的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业绩,其业绩仅认可该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3.1.4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桥梁结构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所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1名: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桥梁结构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所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桥梁结构监测项目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可为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安全风险监测、安全监测或健康与安全风险监测等桥梁监测服务。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依法应当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公路建设”信用评价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接受其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近3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最多加1个成员方。 (1)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3.1.1要求; (2)牵头人资质须满足资格条件3.1.2(1)要求,成员方资质须满足资格条件3.1.2(2)要求; (3)牵头人和成员方均须满足资格条件3.1.3业绩要求; (4)主要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各提供1人,且应满足资格条件3.1.4要求; (5)牵头人和成员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3.1.5要求。 (6)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递交、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均由牵头人负责。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补遗书(如果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 09 :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08:30~0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和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近年承担类似项目情况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投诉处理 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 万元。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交)自主选择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河东大道一段110号惠民写字楼 电 话:0834-2506021(西昌) 联系人:毛先生 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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