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沈北新区西部涝片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智能雨量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北新区西部涝片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智能雨量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2024-10-10 至 2024-10-15 撰写单位: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王红双 (沈北新区西部涝片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智能雨量监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西部涝片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智能雨量监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210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西部涝片排水防涝治理工程智能雨量监测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6,900.00 最高限价(元):486,9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号前完成预警平台及应用的交付及部署上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可以在公司远程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备份文件(密封的U盘或者光盘)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 13804022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784号 联系方式: 13516088192 邮箱地址: lnzjh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法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建和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1050110309000000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红双 电 话: 1351608819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下载:公开招标文件-10.8.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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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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