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1903QT-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自然资源厅以鄂自然资函(2019)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政府投资:100.0%,自筹资金:0.0%,招标人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阳区叶大乡麻池村滑坡群、竹溪县鄂坪乡槽田滑坡、房县大木厂镇姜家坡滑坡、竹山县城关镇园艺场滑坡、茅箭区茅塔乡徐洼滑坡、郧西县夹河镇石灰窑滑坡共6处地质灾害体所在地。 建设规模:一级专业监测点1处,二级专业监测点5处。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为400万元。 其他: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十堰市现有监测体系,推广应用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建设更加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十堰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十堰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对郧阳区叶大乡麻池村滑坡群、竹溪县鄂坪乡槽田滑坡、房县大木厂镇姜家坡滑坡、竹山县城关镇园艺场滑坡、茅箭区茅塔乡徐洼滑坡、郧西县夹河镇石灰窑滑坡共6处地质灾害体进行一、二级专业监测预警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地质灾害体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建设及监测、预警服务,其中一级专业监测点1处,二级专业监测点5处。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4月20日。其中:建设周期为30日历天。 2.3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具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工环专业正高职高级工程师职称;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应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为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9时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邮编:442000 联系人:刘伟 电话:0719-81028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公园路6号 邮编:442000 联系人:周政 电话:18671188322 2019年3月7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
2019-12-05
2021-07-07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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