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第三方(边坡、基坑)监测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第三方(边坡、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由重庆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1〕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代理业主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凤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凤栖湖公园配套道路共计9条,具体情况如下: ①凤举路东段起于凤举路(重大段),止于凤霞路路口。道路总长958米道路标准路幅为26米,双向四车道,因受道路纵坡限制,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 ②凤霞路起于环一路路口,止于现状高龙大道,道路总长1035米;道路标准路幅均为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①、②号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次干路。 ③环一路起于凤霞路,交后止于凤霞路,道路线形呈环形。道路总长1305米,全线含两座桥梁。 ④凤琴路东段起于现状新洲大道,止于金剑路道路总长366米,全线含一座桥梁。 ⑤横一路起于环一路,止于风霞路,道路总长433米。 ⑥纵一路起于环一路,止于横一路,道路总长379米。 ⑦A线起于现状高龙大道,自南向北延伸止于B线,道路总长106米。 ⑧B线起于规划金玥路,止于凤霞路,道路总长989米,全线含桥梁一座(上跨新森大道)。 ⑨C线起于现状高龙大道, 止于凤举路东段,道路总长460米:③-⑨号项目道路标准路幅均为16米,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同时完善照明、交通工程、综合管网、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37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2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间的:边坡监测、深基坑水平位移监测、深基坑竖向位移监测、周边位移(水平净空收敛)监测、地表下沉监测、墙(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墙(坡)顶垂直位移监测、拱顶下沉、变形点监测,及国家标准和地方规范要求开展的全部相关工程监测等服务内容(注:中标单位以实现监测效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为目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监测方案,实施、完善监测点设置,合理调整监测频率和监测期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按实结算)。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服务期: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完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应进行监测的全部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从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测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类甲级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3-23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3-25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4-11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2019-12-05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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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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