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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科技示范工程课题研究

2021-11-8 10:26
来自: 采购与招标网 收藏 分享 邀请

【52监测网】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涉铁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科技示范工程课题研究SZXHD-KY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7)1345号文批复,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SZXHD-KY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申张线航道是国家高等级航道,也是江苏省干线航道,是苏南地区重要的通江航道,规划等级为三级。申张线青阳港段连接杨林塘和苏申内港线,是太仓港内河集装箱运输的重要通道,该航段的升级整治,将有助于充分发挥江苏省干线航道网的整体功能,完善太仓港集疏运体系和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对构建苏州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意义重大。

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全长7.646公里,其中老驳岸加固2.53公里、新建护岸1.317公里、不达标航段疏浚7.646公里,新建中华园路桥1座,改建同丰路桥、金浦路桥等桥梁8座,同时布设航道标志标牌、建设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实施金浦大桥、中华园路桥、朝阳路桥、51号铁路桥、沪宁高速桥,二期实施孔巷大桥、震川桥、同丰路桥、加工区桥。各桥情况如下表所示:


2.2招标范围

本次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科技示范工程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即TXGS-PZGC标段。

研究内容:项目依托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通过项目研究,将BIM、基坑监测、3D机械控制施工、螺栓防松监测、智慧颗粒等技术在依托工程中的成功示范应用,在解决申张线航道整治工程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形成应用指导性文件,为钢桥项目的建设积累丰富的经验,在全省航道工程钢桥建设方面起到示范作用,为建设全省一流的航道工程奠定技术基础。


具体研究课题,包括但不限于:

(1)基于BIM技术的复杂钢结构航道桥梁设计及应用

(2)基于测量机器人技术的基坑监测技术应用研究

(3)钢结构桥梁沥青面层高质量智能铺装技术应用研究

(4)钢结构桥梁螺栓松动智能监测技术应用研究

(5)智能颗粒在钢桥监测中的应用研究

上述课题需根据研究内容提交研究工作报告,软件的开发及说明,发表相关学术论文,申请专利等工作内容。


2.3研究成果

(1)《申张线青阳港航道整治工程钢结构桥梁智慧建设科技示范》研究总报告;

(2)获得发明专利2项(非实用新型专利),发表论文至少10篇(在国家级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且知网收录);

(3)开发螺栓监测硬件传感设备并通过评审;

(4)开发基坑无线远程自动监测系统、螺栓防松物联网监测系统与桥梁挠度测量分析系统软件3项并通过评审;

(5)形成《钢结构桥梁沥青面层高质量智能铺装技术指南》、《基坑无线远程监测系统预警决策管理办法》、《基于智能颗粒的钢结构桥梁挠度监测应用指南》等指南与指导性文件3项。


2.4研究周期:24个月。投标人应根据业主及工程需要,及时提供中间成果等,接受甲方的中间检查和中期评审。

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完成。具体要求:

(1)各投标人依据招标内容,并不只局限于招标中的相关内容,认真编写实施大纲。

(2)投标人必须按计划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应完成的阶段成果;并根据业主及工程需要,及时提供中间成果等,接受甲方的中间检查和中期评审。

(3)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负责全套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结题工作所需的研究及工作报告,完成一切与结题工作相关的工作内容;完成科研项目奖项申报的资料整理、申报材料编写等所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交通工程相关科研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交通工程相关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级或以上级别;

③经“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交通大厦

电话:0512-55115295

联系人:陈琴琴


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邮政编码:215000

电话:15951420101、18550663166(吕俊峰)

联系人:吕俊峰

Email:szzcjyb@126.com


8、其它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0时00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4)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①银行保函(如有);②社保证明材料(若需);③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10)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2021年第3版)》的相关要求(若有新的防疫政策文件规定,则按最新的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1 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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