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1-662 招标编码:CBL_20210726_105009437 开标时间:2021-08-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9.6万元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TZB2021-662 1. 招标条件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工程是既有3号线的延伸线,本工程主要功能是终点站后预留规划陶家屯车辆段,保障3号线扩能提升改造顺利进行,完善3号线在线网中的功能定位。线路连接规划市域快线双阳线,实现双阳线通过本线进入中心城,提升线网的可达性,更充分的发挥线网的网络效应。 线路起于既有3号线终点长影世纪城站,沿长清公路敷设,终点在长春五十九中站。3号线南延工程正线全长2.694km,折返线长0.256km,共设置车站2座,平均站间距 1346m,其中毛家沟是地面站,长春五十九中站是高架站。作为既有线的延伸工程,本期不增设车辆基地。2 座车站:毛家沟站(含)、长春五十九中站(含);3个区间:(1)长影世纪城站~毛家沟站区间、(2)毛家沟站~长春五十九中站区间、(3)五十九中站后折返线。总长度约2.9km,其中需要监测的长度约为2.2km。 2.4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本标段共计2.9km,包含2座车站:毛家沟站(含)、长春五十九中站(含);3个区间:(1)长影世纪城站~毛家沟站区间、(2)毛家沟站~长春五十九中站区间、(3)五十九中站后折返线的第三方测量检测及第三方监测服务。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至试运营结束。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量或地下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含)以上测量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2016年至今)具有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或测量检测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18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或测量检测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三年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翔云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htzbtai186@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招标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0431-843361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1年7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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