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并于5月7日发布。
广州正在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一系列重大交通工程正在加速推动建设,而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建设、使用,同样至关重要。为做好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高效、及时、妥善、有序地处理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好工作和社会秩序,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称《应急预案》),并于5月7日发布。 《应急预案》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因施工原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或造周边环境受损、管线破坏等灾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 根据要求,《应急预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放在首位。并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市交通建设工程应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以事发地、事发单位应急机构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广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将被分为4个等级,其中,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事件将被列为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发现、接报突发事件或其他异常情况时,事发单位负责人要按规定如实报告市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并同步报告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涉及通航桥梁等的突发事件还需报海事、航道部门)。 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伤亡、损失,突发事件分为4级 根据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1、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 Ⅱ级(重大)突发事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5)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 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超出区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4)发生跨区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5)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其中,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的事故将被列为Ⅲ级(较大)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3)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Ⅳ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完善应急组织体系: 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指挥、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市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体系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为市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交通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和跟踪突发事件信息,做好重要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等相关工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等单位,将依照职能,各司其职,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预警监测: 将设蓝、黄、橙、红四个等级预警 各区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典型事故案例研究,认真分析事故成因,紧密结合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找出施工安全事故风险隐患产生、发展规律,建立健全事故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落实各项预警监测措施。对发生概率高、事故后果影响大的各类安全风险,相关单位要安排足够力量,密切监测风险动态变化情况,随时收集各类预警监测数据和信息,为有针对性地做好事故预防提供依据和参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贾政 李天研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源自广州日报,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人民资讯上传并发布,此文系转载,仅用来学习及交流,版权归属原作者及原刊载媒体所有,侵权删) 52监测网——专业、共享、开放的检测、监测信息交流平台,以自动化监测技术交流为主,为广大检测/检测从业人员提供行业资讯、招投标信息、硬件产品展示、技术资料下载等服务。同时也是监测人员交流经验、分享资料、吐槽灌水的平台。关注52监测网,获取更多实时资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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