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青湖苑项目工程临近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青竹立交站地铁专项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B-ZB-2020-099 招标编码:CBL_20201229_104496859 开标时间:2021-01-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3500.0万元 青湖苑项目工程临近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青竹立交站地铁专项监测招标公告 关于青湖苑项目工程临近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青竹立交站地铁专项监测的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编号:GXJB-ZB-2020-099 项目名称:青湖苑项目工程临近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青竹立交站地铁专项监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青湖苑项目工程临近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青竹立交站地铁专项监测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综合楼二层203 收件人:周工 联系电话:15977796363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中的联系电话,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号,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签到完成后进入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勘察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空白处,投标人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7、原招标文件P1页,本招标项目 青湖苑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018-450103-70-03-025523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改为:本招标项目 青湖苑项目工程临近既有轨道交通3号线青竹立交站地铁专项监测 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2018-450103-70-03-025523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8、招标文件涉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现全部统一修改为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 9、原监督部门及电话为: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5031)。现更改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0、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1年01月07日9时30分”,更改为:“2021年1月13日9时30分”。 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四、招标人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陆工 0771-558751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1~3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周栩卉 0771-4923450 招标人: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 |
2019-12-05
2021-07-07
2021-06-29
2021-09-06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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