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讯】浙江乐清、安徽庐江等地发生两起严重的涉嫌水质监测干扰、作假案件。
继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重拳打击西安和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后,环境空气监测弄虚作假现象得到遏制。不过,近期水质监测干扰、作假现象“冒头”。 浙江乐清、安徽庐江等地发生两起严重的涉嫌水质监测干扰、作假案件。 温州乐清两家生态治理公司的涉案人员已被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合肥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人员伙同博慧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串通造假,已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地方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生态环境部将对涉案公司进行处理、通报,并对地方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对此,在2020年6月2日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表示,生态环境部坚持“绝对零容忍”,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此前,生态环境部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已连续两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单位等开展监督检查。 2019年,生态环境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对37家国家级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其中有3家被注销资质认定证书,1家因出具失实报告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8家因存在未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等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 “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柏仇勇介绍,2020年,监督检查力度还将加大。 2019年8月,宁夏举办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技能大比武。(新华社/图) 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未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出台,将为依法监测、惩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条例将包括对企业和监测机构的约束。从企业方面,需要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而监测机构,也要实行“谁监测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这样,从根源上,从本质上,从机制体制上,还有从法律保障上全面打击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 科技手段也将助力打击环境造假。柏仇勇透露,目前《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正在组织编制中,“通过数据的直传上报,在总站备案,做到数据审定入库,无法再改动。一旦入库以后,以后的查处就依据入库的数据,对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来确认。” (文章源自南方周末,本文由企鹅号作者南方周末上传并发布,此文系转载,本文仅用来学习及交流,版权归属原作者,侵权删) 52监测网——专业、共享、开放的检测、监测信息交流平台,以自动化监测技术交流为主,为广大检测/检测从业人员提供行业资讯、招投标信息、硬件产品展示、技术资料下载等服务。同时也是监测人员交流经验、分享资料、吐槽灌水的平台。关注52监测网,获取更多实时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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