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74 招标编码:CBL_20200525_102977609 开标时间:2020-06-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49万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监测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监测已由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资金来源为100%土地收储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监测; 2.2采购金额:349.37万元; 2.3采购内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煤矿塌陷区地质灾害监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4合同履行期限:监测期为15个月,总监测量为监测7次; 2.5服务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测绘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 3.5具有近半年(2019年9月-2020年2月)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由于疫情影响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原始页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项内容,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36室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投标人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4.3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按“4.1”项内容规定,将报名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标段、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采购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采购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采购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联系方式”。 4.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出不退。(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50元)。 4.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13:30分,地点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 新华苑宾馆3011室。 5.2投标文件可采购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6月16日13: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到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张海龙 电 话:0431-8453243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36室 联 系 人:于经理 电 话:18626606043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53237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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