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ZXR202004-01 招标编码:CBL_20200410_102856453 开标时间:2020-05-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3万元 招标公告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LZXR202004-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基坑监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新建翟家水质净化厂工程基坑监测项目。 2.2项目地点:长白公路与青林路交汇处以北,哈大客运专线联络线以南,西环城路以西,哈大客运专线以东位置。 2.3招建筑物竖向位移、建筑物倾斜、立柱竖向位移、锚索轴力、地下水位、消防管线沉标范围:监测内容包括桩顶水平位移、桩顶竖向位移、基坑周边地表沉降、桩体深层水平位移、降。 2.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及成果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5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具有监测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20年04月10日至2020年04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1177号中远大厦A座3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1177号中远大厦A座3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33154899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1177号中远大厦A座3楼 联系人:卢工 电话:13844904367 |
2019-12-05
2021-07-07
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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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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