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监测网】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码:CBL_20200306_145272405324185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监测服务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3月 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19〕12号、穗南发改项目〔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监测服务。 2.1.2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2.1.3项目规模: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包括八涌东路工程、万泰路桥梁工程(含九涌2号桥)、万新大道电力隧道工程、路侧防护带绿化工程(含灵新大道东侧,万新大道两侧,红莲路两侧,万泰路(红莲路至十一涌)两侧)等子项目。 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包括港口一路、新联一路、新联三路、新联四路、新联六路、新联九路、大隆二路、云生一路、云生五路、十一顷一路、十一顷三路、十一顷四路、新联五路东延段、新联一村安置区配套道路(1号路、2号路、3号路)、中船大道道路提升改造等子项目。 工程总建安费约229363.51万元。 根据万顷沙、大岗区块新增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包括八涌东路工程、万泰路桥梁工程(含九涌2号桥)、万新大道电力隧道工程、路侧防护带绿化工程(含灵新大道东侧,万新大道两侧,红莲路两侧,万泰路(红莲路至十一涌)两侧)等子项目的监测等;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包括港口一路、新联一路、新联三路、新联四路、新联六路、新联九路、大隆二路、云生一路、云生五路、十一顷一路、十一顷三路、十一顷四路、新联五路东延段、新联一村安置区配套道路(1号路、2号路、3号路)、中船大道道路提升改造等子项目的监测等。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期间的软基处理监测、基坑监测、主体结构监测、高大模板监测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监测方案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监测方案》,并报招标人和质监部门备案。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2.2.4招标控制价:1109.98万元(其中: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新增万泰路桥梁等项目为:669.02万元;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开发项目新增工程(道路、水务)项目道路工程为:440.9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且已接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提供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中各单位)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或在“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 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不多于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三)。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6日00时00 分至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年3月6日00时00分至2020年3月31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年3月31日8时45分至9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 年3月31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 联系人:魏工联系电话:020-3905492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57037043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423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彩汇中心12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管 电 话:020-39910647 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九、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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